2022年新疆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规则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已结束,考生们即将进入复试环节。MBA整理了2022年新疆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复试说明,供考生们参考,详情如下。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旨在检验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等,作为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时间、地点、内容、方法、成绩使用方法、组织管理等由招生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决定。复试的方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录取单位原则上应采用多个试题集,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强化考试过程管理。一般,所有的复试工作必须在入学当年四月底之前完成。
#根据一区、二区制订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省、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个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个省(市)。学术学位类的学位设置原则上按学科分类分别划线,而专业学位类则按专业学位类别划分(MBA等管理类专业学位将根据情况分别划线)。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招生单位根据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决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提出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
由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可以直接自主决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业要求,有关要求须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公布和执行。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其初试成绩要求由招生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自行决定。
相关招生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招生单位自行决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与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成绩要求。划定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供招生单位参考。
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总分要求低于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该专业招生规模(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该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秀或在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准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和急需但相对薄弱的专业。对于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能单纯为了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的考生不能进行调剂。
#复试采用差额制,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复试差值,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招生单位要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严格执行。在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方面的具体规定,特别是要明确复试的条件和程序。没有按照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则,一律无效。
#复试前,考生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招生单位需对考生资格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审核存在问题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名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有关部门发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同等学力参加复试者,在复试时,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本专业有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科目不能和初试科目一样,以书面方式进行。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律类)、MBA、MPA、MEM或MTA的同等学力考生可免加试。对于成人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招生单位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加试,有关办法应在招生章程中提前公布。
#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分。
#外语听力、口语考试全部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单位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招生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列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将不再享受退伍军人初试加分政策。对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以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学位。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在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达到两项以上加分标准者,以较高项目加分。各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自行扩大范围、设置标准。招生单位应当对加分考生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