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主页 > 职业技能 > 出版专业资格考试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考生注意: 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通知

更新时间:2024-04-25 17:20:35

很多考生关注“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考生注意: 年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通知”,接下来易比课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栏目小编为大家具体介绍!

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京人考发〔2019〕40号

关于做好北京地区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2〕16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3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19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人员,必须遵守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在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三)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一)中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在图书、期刊、音像和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等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四)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二、考试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各科目均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试卷封二的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专用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须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试成绩和证书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考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浅谈备考,2019年北京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指导

点我!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通知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考人员须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以下简称“人事考试频道”),进入考试报名栏目,点击报名链接,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网上报名流程图》(附件1)。

猜你喜欢